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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北京轨道交通首都机场线增设望京南站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09:18:29            文章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轨道交通首都机场线增设望京南站工程总承包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2021】47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地方)40%,其他6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首都机场线望京南站位于京密路与广顺南大街、万红西街交叉口南侧绿化带内,与既有14号线车站换乘。车站为高架三层侧式车站,其中首层为站厅层,二层为换乘层,三层为站台层,总建筑面积7474平方米。在首层设置1个地面出入口,二层设置换乘天桥跨京密路与14号线车站 C出入口换乘(需对C出入口进行改造)。 合同估算价 313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12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1)工程范围:北京轨道交通首都机场线增设望京南站。\r\n(2)承包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其他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业绩及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设计业绩(或研究经验);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其他 专业 其他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由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中一人兼任,或由第三人担任,由第三人担任时,但均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须满足以下拟派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 \r\n(2)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r\n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③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管理经历,④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⑤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r\n(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r\n①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②具有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③从事过2项(含)以上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并至少担任过1项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④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r\n(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等;④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推举一位联合体牵头人,并在同一份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各方公章和签署各法定代表人的名字,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及中标后合同的全面履行协调工作。该授权委托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招标人;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⑦联合体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r\n(5)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r\n(6)招标文件的获取的其他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办理。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取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在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9号院2号楼7层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21层            
    联 系 人:    龚君惠         联 系 人:    王钦、付楠    
    电    话:    010-67169793         电    话:    13240434636    
    传    真:    /         传    真:    无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09 月 29 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6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