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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2〕397号)文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嘉兴市,计划于202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40%,资本金以外使用财政性资金或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40%。
创新大道工程经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创新大道初步设计的批复》(善发改设计〔2023〕209号)文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嘉兴市,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嘉善县祥符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SG5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项目建设规模起于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站(不含),途经中新产业园、姚庄、西塘等,止于太浦河浙沪省界,线路全长20.4公里,均在嘉善境内,其中地下段5.7公里,高架段13.7公里, 过渡段1.0公里;共设中新产业园、姚庄、西塘、祥符荡4座高架站;本线与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在嘉善站按贯通运营条件建设,共享七星车辆段(不含)、嘉兴南站控制中心(不含)。采用市域(郊)铁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60公里/小时,交流25kV供电制式,正线数目为双线,市域C型车,列车运行控制方式为 CTCS-2+ATO。
2、创新大道工程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位于嘉善县西塘镇东侧,南接天姚公路交叉口,北至丁陶公路,全线长约6.1km(含桥梁10座),城市主干路,标准路幅宽度42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km/h。
二、本次招标内容:
1、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段:起点为本线与规划嘉善大道偏离点北侧,即姚庄特大桥13#桥墩处(不含),起点里程为DK33+345.491,终点里程为DK43+045,该区段线路长度为9699.509m,其中高架线9076.619m,明挖段长530米(DK42+515~DK43+045),含车站2座,分别为西塘站、祥符荡站,站型为2台2线侧式站,站后设单渡线。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土建、梁场、全线的预制梁(包括制作、运输及安装)及预制梁支座(起点里程为DK29+457.695,终点里程为DK42+422.11)、交通导改、河岸保护、路面恢复等工程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所有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站型为2台2线侧式站,站后设单渡线。所有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创新大道(共线段):共建部分总长约4.638公里,采用主干路标准,标准路幅宽42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含路基、路面、桥梁等。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土建、交通导改、河岸保护等工程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所有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标段工程概算造价约20.86亿元(其中西塘线约14.96亿元,创新大道约5.9亿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依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以下“①、②”资质之一即可:①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②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上述对应资质应于2024年3月11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以下“a、b”资质之一即可:a. 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b. 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②除联合体牵头人外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以下“a、b”资质之一即可:a.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 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④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⑥本标段市域铁路工程施工任务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独自承担,创新大道施工任务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独自承担,也可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业绩: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国内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车站、连续桥梁长度2000米及以上的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内容。业绩中要求的车站、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内容可以在不同合同(最多2个合同)中体现。
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最大单跨为45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土建施工业绩。
上述①、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上述①、②业绩中的要求可以在同一合同或不同合同中体现。
上述业绩“①、②”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且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上述“①、②”条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连续桥梁长度2000米及以上的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内容。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且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拟派创新大道工程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创新大道工程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创新大道工程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最大单跨为45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土建施工业绩。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且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或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5、拟派创新大道工程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创新大道工程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创新大道工程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创新大道工程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进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网站主页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进入“信用中国(浙江)”网站,点击网站主页的“专题公示”,在“国家下行失信惩戒主体”模块中输入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4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ztb/)”。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3月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3月1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4: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ztb/)。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 地址: |
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8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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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傅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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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3-8209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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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 柯赵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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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1-86707851、13566688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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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202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