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联系方式

展位预订:021-3114 8748
参观/媒体联系:18701766985
QQ:3208399867
邮箱:artsexpo@sgexpo.cn

行业新闻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三电”及地面、地下管线迁改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06 11:49:44            文章来源:

1.招标条件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通甬高铁)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 1159 号和国铁集团,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国铁集团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 452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三电”及地面、地下管线迁改(以下简称“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苏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规模

通甬高铁张家港至苏浙省界段新正线线路长度为99.970km,其中与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同步实施段长3.467km,新建线路长度96.503km;苏州地区修建苏州北站通苏嘉甬场动车走行线9.919km(单线);苏州北站通苏嘉场至如通苏湖城际铁路联络线同步实施工程;联络左、右线合计长0.325km,其中纳入通甬高铁线路长0.161km,其余与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同步实施;新建苏州北动车所1座。张家港站至省界段共设车站4座,分别为张家港站、常熟西站、苏州北站及苏州南站。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设计速度:350km/h,局部限速;

正线数目:双线;

正线线间距:5.0m;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枢纽内及车站两端加、减速地段按设计速度确定;

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境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通甬高铁张家港至苏浙省界段沿线全部建设范围。

2.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为3个标段,即TYGT-SZQGSG-1标段、TYGT-SZQGSG-2标段、TYGT-SZQGSG-3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TYGT-SZQGSG-1标段:通甬高铁YTDK198+850=DK0+000至DK30+712段,全长约30.712km。

主要工程内容:上述范围内影响土建施工及开通运营的电力线、水油气等管线、通讯线路等迁改工程(包含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共同确认的新增工程量)。包括与迁改工程有关迁改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与迁改工程有关的各种手续报批、设备材料采购、组织施工、场地清理以及由迁改工程引起相关的全部工作。

TYGT-SZQGSG-2标段:通甬高铁DK30+712至DK53+017段,全长约22.305km、动车走行线9.919km及苏州北动车所。

主要工程内容:上述范围内影响土建施工及开通运营的电力线、水油气等管线、通讯线路等迁改工程(包含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共同确认的新增工程量)。包括与迁改工程有关迁改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与迁改工程有关的各种手续报批、设备材料采购、组织施工、场地清理以及由迁改工程引起相关的全部工作。

TYGT-SZQGSG-3标段:通甬高铁DK53+017至DK96+203.41段,全长约43.186km。

主要工程内容:上述范围内影响土建施工及开通运营的电力线、水油气等管线、通讯线路等迁改工程(包含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共同确认的新增工程量)。包括与迁改工程有关迁改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与迁改工程有关的各种手续报批、设备材料采购、组织施工、场地清理以及由迁改工程引起相关的全部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460个日历日。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发包人有权根据总体计划对项目工期做调整,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1.2投标人须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以信息系统投标报表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的施工业绩(站前工程施工业绩含三电及管线迁改亦可),同时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3 人员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以信息系统投标报表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经历(站前工程施工业绩含三电及管线迁改亦可),同时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若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文件)。

3.3.2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以信息系统投标报表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经历(站前工程施工业绩含三电及管线迁改亦可)。

3.3.3 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职工,须提供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4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2 允许投标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个别人员重复的视为重复配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预约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选择对应标段,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并确认后,再进行“申请预约”。联合体单位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成员单位。

4.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4时30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腾讯会议号为:90214577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B座

电     话:

051257085667

联 系 人:

朱兵

招标代理:

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电     话:

025-84462888-210、211

联 系 人:

李新颖、顾碧辉

E-mail:

55237540@qq.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8.2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55237540。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因交易中心管理需要,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可以将保函原件提前快递给招标代理,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8.5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

8.6若某一标段报名投标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6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