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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担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工程设计项目,并与青岛国信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签订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标人拟对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工程全线景观绿化、附属建筑工程(含精装修)、淮河路辅路和澎湖岛街辅路设计进行分包招标。该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来源于主合同费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工程,主线桩号范围为K3+000至K20+476.4(S线),全长17476.4m。工程起点位于黄岛岸淮河东路千山南路路口以东380m处,向东沿刘公岛路下方敷设,下穿黄岛岸青岛港油港入海后线位偏向东北,胶州湾内经马蹄礁沿五号码头西侧到青岛港仓储公司登陆,在海泊河口衔接东岸城区,工程终点位于新冠高架与杭鞍高架互通立交范围内。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1.全线范围内总体景观、建筑景观、道路景观、桥梁景观、隧道景观、附属设施场坪区域景观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构筑物、种植设计、绿化灌溉、景观照明等设计工作。
2.黄岛管理中心、黄岛应急管理站、青岛管理分中心、黄岛南服务区、黄岛北服务区、检查站、主次收费站管理用房(不含收费岛、雨棚、收费系统)、黄岛岸及青岛地下附属地块地面工程(除出入口(含电梯)土建、风塔基础部分地下附属顶板标高以下内容外全部工程)。以上工程均包含绿建、海绵城市、人防工程等专项设计,全专业、全阶段的设计工作内容,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精装修设计包含黄岛侧管理中心、南北侧服务区、青岛侧管理中心、黄岛侧应急管理站、主线及匝道收费站管理用房的精装方案设计、灯具选型与精装施工图、标识设计,不包含智能化设计、灯光设计、声学设计、二次机电。
3.淮河路辅路、澎湖岛街辅路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以上工程的方案设计、修改、完善(如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概预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协助评审与报批)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五、服务地点
项目所在地。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
3.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具有以下设计业绩
(1)单体建筑规模超过3万平方米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
(2)风景园林项目设计业绩;
(3)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组成员中应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人员1名,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如有)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领取、远程获取。
方式一:现场登记领取。
请于2022年10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铁四院2号楼535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远程获取。
请于2022年10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的扫描件,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资料审查通过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中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的准确性。
2.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户名: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42001237036053001690
注:采用电汇转账方式,如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对公转账,并将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开票金额、联系人(包括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单独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1月4日09时00分。
4.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5.开标方式采用网络视频开标。
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精神,本项目采用网络视频开标。
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09时00分前送达或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收件人:陈珊,联系电话:027-51184332。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充分考虑途中运输、快递收取等时间。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需通过网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视频验证身份。网上视频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微信群模式。投标人须在视频设备(带摄像头的手机、电脑)上提前安装调试软件《腾讯会议》《微信》,提前准备打印机及扫描仪,并熟悉相关操作;确保网络畅通,按时参加视频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fsdi.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系人:杨 善
联系电话:027-51184095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系人:陈珊
联系电话:027-51184332 027-51184322
传真:027-51156715
电子邮件:tsyzjzx@crfsd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