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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W2022-SH518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22-SH518C—灌新隧道等隧道卡口式交调项目—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灌新隧道等隧道卡口式交调项目(项目编号:GW2022-SH518C)更正通知如下:
1、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二、技术要求”中8.3“ 如果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如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延期交付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并接受处罚。工期延误的违约金:1.工期延误 30 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 0.2万元/天;2.工期延误 30 天以上 60 天以内的,从工期延误的首日起算,支付违约金 0.4万元/天;3.工期延误 60 天以上 90 天以内的,从工期延误的首日起算,支 付违约金0.6 万元/天; 4.工期延误 90 天以上的,从工期延误的首日起算, 支付违约金 1 万元/天;“以上”均不含本数,“以内”均含本数 。”调整为:“①因成交供应 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签约合同价格为基数,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计算。②因成交供 应 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中履约保证金要求调整为: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1)提交时间及金额: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则减半提交。(2)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退还方式:保修期到期、无质量问题且合同无纠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不予退还的情况: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停止履约,则不退履约保证金。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2-2518932。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1803027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生、许世松(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0592-2518932、2279305